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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3-17 10:39:03 来源: 发展规划处 阅读: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许昌校区:

  为促进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教科函〔2021〕89号)要求,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通知精神和《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准确把握评奖活动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组织、参评条件和申报要求等。我校推荐申报成果的质量对以后的推荐申报限额有直接影响,请各单位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坚持宁缺毋滥原则,严把学术质量关和政治关,切实把真正优秀的教育科研成果推荐出来,确保推选成果没有知识产权纠纷、没有弄虚作假、没有学术不端行为。

  二、根据本届评奖范围的要求,各单位推荐的成果原则上应是规定年限内已获得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参加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三、请各单位于2021年4月6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申报评审书一式6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报送发展规划处(龙子湖校区行政楼209室),电子版发送至ghb@henau.edu.cn。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四、发展规划处负责我校申报成果的资格初审和向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报送工作。请申报人员严格按时间要求递交材料,以免影响学校申报工作的进程。

  联 系 人:刘新萍

  联系电话: 56552810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doc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4.申报注意事项.docx

 

 

 发展规划处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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