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农业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其龙子湖校区学生宿舍及食堂消防设施检测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 项目名称: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学生宿舍及食堂消防设施检测项目
2.1项目概况: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学生宿舍及食堂消防设施检测,总建筑面积约165000平方米。
2.3采购内容: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学生宿舍及食堂消防设施检测及相关服务,需配合采购人协调消防验收手续,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6政策落实: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能力。
3.3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含临时);
3.4供应商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消防检测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根据《关于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4.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9日,每天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业绩、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农业大学校园网》上发布。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