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19年6月11日在河南农业大学网站招标公告栏发布的采购项目编号为HNNDZB-2019-011,河南农业大学许昌校区中午及实验用车租赁项目,现做如下补充。:
将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0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送达河南农业大学33号楼2楼207室”调整为“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9:00(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送达河南农业大学文化路校区行政楼二楼第二会议室”
本补充通知的各条款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而招标文件的其他条件和款项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