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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5-06-12 18:46:36 来源: 宣传部 阅读: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为拓展、深化、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形成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为建设国际知名、更具特色和优势的一流农业大学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根据《河南农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惩办法》(校发〔2013〕10号)精神,现就2014-2015学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文明委和学校工作安排,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更好满足师生精神文化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内容
  按照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文化生活丰富;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等6条标准,对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进行综合评价。
  三、考核方式
  (一)单位自查。以学院党委、党总支为单位进行。各单位依照文件对2014-2015学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填写“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表”(附件1)和“省级文明单位奖发放意见登记表”(附件2),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加盖公章后,于6月22日前将之报送校文明办(行政楼317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至63558627@163.com
  (二)学校考核。2015年6月23日-29日,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考核组,主要采取查阅创建档案资料和实地考察、日常考核等方法,综合考评各单位2014-2015学年创建工作成效。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查阅创建档案资料和实地考核90分(附件4),日常考核10分,由校文明办根据日常掌握的各单位参加文明创建活动、报送材料等情况进行打分。
  学校考核后,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请于7月3日前将档案资料及照片电子版报送校文明办,为学校迎接全省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提供材料支撑。
  (三)确定考核结果。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将根据各单位自查和本次考核情况,对照《河南农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惩办法》(校发〔2013〕10号),确定各单位考核结果,提出省级文明单位奖的发放意见,报校党委研究批准。
  四、有关要求
  年度考核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常态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有力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通过考核切实促进本单位文明创建水平不断提高。考核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照《河南农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惩办法》(校发〔2013〕10号)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请点击下载

  1.2014-2015学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表
  2.2014-2015学年省级文明单位奖发放意见表
  3.2014-2015学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安排
  4.2014-2015学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评分表



                       河南农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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