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请各部门认真收集整理2014年各类下发及上报文件,以及各类国家、省部级奖励证书、奖章、奖杯等实物档案,并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及时提交至校档案室。提交要求如下:
1.每份文件应提交原始发文签、底稿及正式文件一式两份;
2.文件材料应完整齐全,平整清洁,不应有破损和污染;
3.请于2015年5月底前将文件、实物档案及移交清单(见附件)交至行政楼4楼档案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文件材料移交清单
2.实物档案移交清单
校长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