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预算单位:
为加强预算管理,切实做好2016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经学校研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本次预算范围为除各学院以外的单位,各学院预算按照校院两级财务预算管理体制执行。
二、编制基本要求
各相关单位预算编制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本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必要性、从紧性原则编制。以下情况需要上报预算:(一)由于机构调整职能发生变化引起经费变动的单位须上报预算,职能未发生变化的原则上按2015年预算执行;(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新增经费的须上报预算。
三、主要编制内容
主要编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预算编制详细过程、依据及说明。已签定合同的需标注清楚,有计算公式的列明计算过程。
经费预算须由申请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经主管校领导签批意见后上报。
四、上报时间及地点
预算上报时间为2月17日(农历初十)。纸质一份,交到财务处117室,电子版发到邮箱:hnndcaiwuchu@126.com。联系人:李小芳,电话63558305。
财务处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