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第二季度的采购工作,满足各部门、各单位采购需求和工作需要,现就有关采购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请于2017年5月10(星期五)下午5点前把采购计划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楼508室),采购审批单需履行完相关手续。采购计划应以院部处为单位统一汇总,并同时报送电子档和纸质文件,采购申批单在国资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计划申报电邮:nd63558857@163.com,联系电话:63558857。
二、采购计划每两个月申报一次,单月10号之前把采购计划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十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请先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现代实验技术管理中心)履行审核手续。
四、拟采购进口产品的,请先按照要求组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并填写相关表格后上报采购计划。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