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了满足各部门、各单位采购需求和工作需要,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11月份集中上报一批采购计划,现就有关采购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请于2017年11月15日下午5点前把采购计划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楼508室),采购审批单需履行完相关手续。采购计划应以院(部、处、室)为单位统一汇总,同时报送电子档和纸质文件,采购申批单在国资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邮箱:nd63558857@163.com,联系电话:63558857。
二、采购十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请先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现代实验技术管理中心)履行审核手续。
三、拟采购进口产品的,请先按照要求组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并填写相关表格后再上报采购计划。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