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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党组织集体外出学习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9-06-28 16:44:41 来源: 党办 阅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党组织集体外出学习培训工作,经研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务求实效。各级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如确需组织党员赴外学习培训的,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外出学习培训活动应本着依规、务实、节约的原则,科学制定学习培训计划,认真执行定人员、定内容、定时间、定日程、定费用的“五定”要求,严格落实行前有审批、交流有任务、结束有报告、活动有成效的“四有”规定,做到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务求实效。严禁无实质性内容的学习培训活动。
  二、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外出学习培训的,由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批;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外出学习培训的,须副处级以上干部带队,并提前一周填写《外出学习培训审批表》,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校机关各职能部门组织全校性外出学习培训的,须提前两周填写《外出学习培训审批表》,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后报校党委书记审批。《外出学习培训审批表》须报党委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共河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农大党发〔2019〕9号),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切实维护学校和自身形象。对违反规定组织或参加公款旅游活动的,除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外,学校将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党组织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四、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外出学习培训活动安全工作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要明确具体安全责任人,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外出学习培训活动正式开展前,组织单位要对所有参与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就纪律要求、安全工作进行集中教育培训,确保学习培训活动严格按照审批备案纪律要求和安全工作需要进行,确保出行安全。
  

  附件:外出学习培训审批表.docx

 

                        中共河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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