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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6-06-12 17:28:34 来源: 国际交流合作处 阅读: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现将推荐优秀科研人才参加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派对象、留学类别及期限

(一)推荐选派对象

本项目主要面向学校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优秀科研人才,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

(二)留学类别及期限

留学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和资助期限为6—12个月(具体以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为准)。国家留学基金负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签证费。

二、申请人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适应能力。须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出国研修期须在有效的工作合同期内。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研究成果和工作表现突出。

4.出国前能获得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

5.申请时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证明,并于出国前达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和管理

(一)选拔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重点遴选围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语言文字相关任务、国家语言服务体系构建、国家语言能力建设,以及聚焦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重大需求和薄弱环节开展研究的申请。

(二)派出及管理

各推荐单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被录取人员按时派出。原则上已通过专家评审的人员不得放弃资格。如遇特殊情况,各单位需向学校书面说明情况。

被录取人员纳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统一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研修结束后须严格遵守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履行服务义务。

留学人员应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教育部语信司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访学结束回国后须向教育部语信司提交聚焦研究主题的成果报告。应积极以专题汇报、高水平论文、研究项目、国际交流等形式介绍访学收获,展示学习成果。

四、评审及录取

(一)单位选拔推荐。各单位对照条件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推荐名单在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学校预审遴选。国际交流合作处组织开展材料预审及校内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校内公示。

(三)上报省教育厅。学校按要求将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由省厅组织材料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

(四)2026年7月,上级单位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及专家评审工作,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国家语言文字科研网(www.ywky.edu.cn)公布。

五、材料报送及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须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人选质量与代表性。

(二)请于2026年6月16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附件1《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签字盖章);

附件2《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

以及学院推荐意见、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和工作业绩等材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学院公章)。

(三)以上材料Word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wsbnd@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学院名称”。

六、联系方式

负责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邓然

联系电话:0371-56552728

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综合楼417室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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