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为建设以农为优势特色的高水平大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根据《河南农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惩办法》《河南农业大学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按照省文明委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有关精神,现就2019-2020学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上级文明委和学校工作安排,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更好满足师生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师生员工文明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为目的,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内容
按照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活动阵地建设等6个方面,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进行综合评价。
三、考核方式
(一)单位自查。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进行。各单位结合实际,依照《省级文明校园(标兵)测评体系》(附件2)中的校内测评要求对2019-2020学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填写《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表》(附件3)和《省级文明单位奖发放意见表》(附件4)。同时,梳理本单位创建特色指标情况,排查本单位教职工违纪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情况(另附页)。以上材料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加盖公章后,于11月23日前报送至校文明办(龙子湖校区综合楼201房间,电子邮箱63558627@163.com)。
同时将测评体系(附件2)要求的支撑材料电子版(参考格式见附件5)报送至校文明办邮箱(邮件请注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支撑材料;文件超过300M请刻盘报送),为学校迎接全省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年度复查提供材料支撑。
(二)学校考核。2020年11月24日-30日,学校组织考核组(附件1),主要采取查阅创建档案资料和实地考察、日常考核等方法,综合考评各单位2019-2020学年创建工作成效。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查阅创建档案纸质材料和实地考核80分,日常创建考核20分,由校文明办根据日常掌握的各单位参加文明创建活动、报送材料等情况进行打分。各单位要及时与考核组负责人(每组第一位同志)沟通联系,确定具体检查时间。各考核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合理安排考核时间,并将考核情况于考核结束一周内,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校文明办(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1500字左右)。
(三)确定考核结果。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将根据各单位自查和本次考核情况,对照《河南农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惩办法》(校发〔2013〕10号),确定各单位考核结果,提出省级文明单位奖的发放意见,报校党委研究批准。
四、有关要求
年度考核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常态化管理和推进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有力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通过考核切实促进本单位文明创建水平不断提高。考核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照《河南农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惩办法》(校发〔2013〕10号)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请点击下载)校文明〔2020〕3号附件.doc
河南农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