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办法》(校发〔2018〕25号)、《河南农业大学新媒体联盟章程(试行)》(校宣〔2016〕1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在思想引领、信息交流、文化传播、服务师生等方面的作用,传播网络正能量,拟对2019年新媒体工作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评选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置“十佳微信公众号”、“优秀新媒体作品(含十佳短视频)”、“优秀新媒体工作者(指导老师、学生)”奖项。
二、申报条件
参评单位及个人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新媒体运营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等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重互联网传播规律。各项参评标准如下:
(一)“十佳微信公众号”申报条件
1.开办并运行1年以上的一级、二级微信公众号,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实行新媒体平台登记和备案;
2.公众号运行有较完整的组织架构、固定的运营团队、明确的工作分工、稳定的信息推送,能够积极配合完成新媒体联盟相关工作任务;
3.在网络舆论引导、品牌形象宣传、先进文化传播、师生校友服务等方面推出过内容质量高、传播范围广的作品;
4.公众号在学校每周排行榜上成绩较好,年度内综合排名不少于5次进入前十名;
5.平台没有发生过较大内容错误和工作事故,未发生版权纠纷和意识形态问题。
(二)“优秀新媒体作品”申报条件
1.拥有5个以上认证新媒体平台并正常更新的单位可推荐5篇作品参选,其他单位最多可推荐3篇作品参选;
2.作品需原创首发在校内新媒体平台上,发表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体裁不限;
3.作品立意高,内容正面,能够积极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传播力强,影响范围广,社会反响好;
4.申报作品需提供发表截图,相关文字、照片、视频类作品需要提供原始文件;
5.视频作品将优选出“十佳”进行表彰。
(三)“优秀新媒体工作者”申报条件
1.各二级单位可推荐2名(含指导老师和学生);
2.申报者从事新媒体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个人指导或本人在校园媒体内容原创、采编、平台运营、技术创新、媒介融合、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同等条件下,申报者所在单位获评“十佳微信公众号”的优先考虑。
四、评选要求
1.各奖项均采取自主申报制度,2020年11月10日前按程序申报,逾期视为放弃;
2.所有参评作品必须客观真实,如有报道虚假、失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3.所有作品凡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自负责任。
五、其他事项
1.请在规定时间内,按申报类别将纸质申报表交至校党委宣传部(龙子湖校区综合办公楼201),电子版表格发送至xcb63558620@163.com。
2.优秀新媒体作品(含十佳短视频)评选采取网络报送评审方式,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联 系 人:吴 静 联系电话:56552883
附件:(请点击下载)校党宣〔2020〕4号附件.doc
中共河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