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做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思政课教师另执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
2.报考人员截止报名之日应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该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程序
1.请认真查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见附件)公布的各博士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按照各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及时做好报名工作。
2.所有报考人员均应在考试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由个人提出书面报考申请,经基层党委、党总支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如实填写《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报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处审核,到省教育厅思政处审核盖章。资格审查结束后,方取得报名资格。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并提交资格审查表。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教育部有关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和党务骨干攻读博士学位的政策。积极组织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骨干报考,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和党务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2.对于报考专项计划的专职辅导员,要结合培养目标制定专项培养管理方案,确保培养对象在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定年限内持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3.各单位要着眼整体推进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统筹好本校辅导员、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心理咨询教师等人员的报考推荐工作,真正把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选拔出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校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