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一批优秀在校生赴匈牙利攻读相关专业本科、硕士、博士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年限
本科生: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0-84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8-30个月(英语授课)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48个月(英语授课)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期限基础上增加12个月。)
(二)选派专业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医学、艺术专业
博士研究生:不限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奖学金,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六)本科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七)语言要求
该项目提供英语授课,申请人英语水平须满足所填志愿院校的要求并在申请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网报时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的申请人须在2021年7月15日前,按匈方要求补充上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并将证书扫描件发至联系人邮箱(ouyafei9@csc.edu.cn)。
本科生/本硕连读生可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授课语言,须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硕/博士研究生不允许申请匈语授课课程。
(八)学分要求
每一学年须至少获得36个学分,方可继续享受奖学金和住房补贴,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不再获得匈方资助。
三、申请及选派程序
(一)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学院审核同意后,于2021年1月5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及匈方奖学金申请网站(https://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匈牙利互换奖学金”;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匈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录取结果预计于2021年7月公布。申请人要将匈方奖学金证明信(Letter of Award)和匈方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Decision of Admission)的扫描件于2021年7月15日发至国家留学基金委以完成国内录取。
(三)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具体派出日期以匈方通知为准,一般为8-9月。
四、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3-4人,各单位及学院须遵循“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遴选和推荐。申请人须按照“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1)、“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附件2)准备一份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学院,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各单位/学院须汇总所有申请人材料并出具推荐名单,于2021年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名单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曾效葵 王雨青
电 话:56552719
附 件:(请点击下载)
附件1 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pdf
附件2 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pdf
附件3 推荐名单.doc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