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对接《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 年)》 目标任务,根据教育厅通知,学校决定开展 2025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以下简称“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 ”)立项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1.项目设置
2025年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类别,学校作为省内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及河南省双一流创建研究中心建设依托单位共获 33 项推荐名额,其中,重大项目拟推荐 3项,重点项目拟推荐8项,一般项目拟推荐2 2项。各学院推荐限额如下表:
学院 |
项目类型及限额 |
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 |
总数(含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 |
农学院 |
不超过1项 |
3 |
林学院 |
不超过1项 |
2 |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
不超过1项 |
2 |
动物医学院 |
不超过1项 |
3 |
动物科技学院 |
不超过1项 |
2 |
机电工程学院 |
不超过1项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不超过1项 |
2 |
烟草学院 |
/ |
2 |
植物保护学院 |
不超过1项 |
2 |
园艺学院 |
不超过1项 |
2 |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
/ |
2 |
生命科学学院 |
不超过1项 |
2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 |
2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不超过1项 |
2 |
文法学院 |
/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2 |
理学院 |
/ |
2 |
外国语学院 |
/ |
2 |
体育学院 |
/ |
2 |
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 |
重点项目2项 |
3 |
河南省双一流创建研究中心 |
重点项目2项 |
3 |
2.申报对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及河南省双一流创建研究中心。
3.申报选题
申请人根据《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选题方向》(附件1)自行命题申报。
4.申报条件
(1)符合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理念,具有良好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3)项目主持人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水平。鼓励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职称和学历限制。
5.学校推荐程序
(1)学院及相关部门推荐。各单位做好项目遴选、限额推荐工作。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专家组提出建议推荐项目名单。
(3)网上公示及上报。学校审定专家评审推荐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6.工作要求
(1)所有项目申报人员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注重诚信,近 5 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向研究生教育教学一线倾斜,校级领导主持申报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超过限额的30%。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独立单位申报项目前3名、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前5名)限负责申报或参加1项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重大项目因研究需要可不受此限制)。项目组成员数量(含项目主持人)不得超过9人,跨单位合作项目参加人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2人,最多限5个单位15人。
(3)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4)此次获批立项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执行周期为4年。
二、材料报送
1.立项材料
(1)项目主持人认真填写《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申请书》(附件2,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材料顺序:封面、目录页、立项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以“2025年立项申请书_项目牵头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主持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5年立项申请书_10466河南农业大学_张三.pdf),提交学院管理部门审核,申报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交研究生院。
(2)各申报管理部门汇总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立项申请材料,并填写《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审核排序后,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版电子文档)。
2.材料报送
各申报部门请在2025年11月6日上午10点前,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附件3申报汇总表(审核后排序),将本单位纸质版立项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基于电子文档打印装订,立项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研究生院407。
3.政策咨询及材料接收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红祥、熊宇钰
电话:0371—56552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