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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发展研究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17 10:47:28 来源: 社会科学处 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发展研究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一)评选名额。省发展研究奖总数不超过95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三等奖不超过60项。我校申报限额2项。

(二)评选范围。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期间产生的,已被国家有关部门、我省省级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采纳应用,并经过实践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或具有前瞻性,若被采纳应用可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发展研究成果,包括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结项的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调研报告等)等成果。出版成果的产生时间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发表成果的产生时间以发表时间为准。被采纳应用成果的产生时间以领导批示、决策采用的时间为准。结项成果的产生时间以结项时间为准。已获其他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的成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成果,在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已颁布实施的法规、规章、政策、规划等文件,均不属于参评范围。

二、评奖标准

省发展研究奖根据发展研究成果的决策咨询价值、创新程度以及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等方面综合评价,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一等奖:在理论和方法上有突破性创新,对省级及以上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规划等有重大参考价值。

二等奖: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对省级及以上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规划等有较大参考价值。

三等奖:在理论和方法上有新意,对省级及以上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规划等有一定参考价值。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成果,不能单独以个人名义申报,须经全体主要完成人同意后,共同具名申报,主要完成人数量一般不超过7人。各主要完成人应对申报成果的署名排序无异议。每项成果只能申报1次,不能以不同申报人名义重复申报。

2.一人最多只能参与申报2项成果,其中作为第一完成人最多1项。

3.在职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奖(编制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专业职称且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除外,但申报成果数量不得超过所在单位分配推荐指标限额的20%,其中, 所在单位分配推荐指标为2个的,申报成果数量不得超过1个)。

(二)申报方式。

省发展研究奖的申报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申报表》。

2.相关研究成果的PDF电子版文件,须隐去所有能反映成果各主要完成人信息的内容(含姓名、单位、职务等),如有泄露,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3.相关证明材料:(1)报纸发表成果须提供报头、所在版面PDF扫描件;(2)期刊发表成果须提供期刊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PDF扫描件;(3)著作出版成果须提供著作封面、版权页、编撰人员名单页、目录页PDF扫描件;(4)课题类成果须提供结项证明及专家鉴定意见PDF扫描件;(5)被决策采用的成果须说明研究成果进入决策的全过程(500字以内);(6)获领导批示的成果须提供批示复印件或证明。领导批示复印件或证明由推荐单位通过机要交换送至省政府办公厅信息调研室,不得通过系统上传。

四、推荐及评选

成果完成人本人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按照评选范围、申报条件认真审核把关后报送至学校,学校对申报成果及成果参与人严格审核后,统一组织推荐并公示。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发展研究奖申报组织工作,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优中选优。请于10月24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和《单位推荐承诺书》(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行政楼404,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社科处邮箱:hnndskb@henau.edu.cn,电子邮件须在“主题”栏中注明“2025河南省发展研究奖+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瑞琳

电话:0371-56552837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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