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强化预算约束加快教育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资金安全,结合学校2025年预算执行监督管理要求,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年结转资金支付进度要求
按照上级要求,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必须于今年9月底前支付完毕,对于9月底前未支付完毕的预算资金,省财政将收回国库统筹用于全省亟需的关键领域和项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梳理本部门单位预算资金执行情况,重点关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分析执行进度慢的原因,找准症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上年结转资金于2025年9月底前支付完毕。对于9月底前未支付完毕被省财政收回的,学校将核减相关部门单位相应经费。
二、本年度预算资金支付进度要求
学校今年安排的预算资金,须在6月底、9月底、12月底前执行进度分别达到50%、75%和100%。9月底前,校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支付进度达不到75%的,冻结未达标部分预算额度。其中项目已达到支付条件或者已完成采购程序的,凭发票、采购合同等相关手续和程序可以申请保留相应资金,用于原有项目资金支付;其余资金全部冻结,收回学校用于预算调整,统筹用于其它亟需项目或者学校重点工作。
三、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及资金支付要求
对涉及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计划项目,因招标采购、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流程较长,请有采购需求的部门,务必早谋划、早申报、早实施、早支付,以免耽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
凡上年度跨年政府采购项目,请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报账支付手续,否则采购计划多余占用资金将被财政收回。
四、科研经费执行进度要求
科研经费结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科研项目经费(财政厅界定资金性质为科研的项目经费),项目结转期不超过2年,2023年下达的财政性质科研经费,应于2025年9月底前支出完毕。
需要说明的是,校内科研启动费是学校用教育事业费安排的科研支出,性质上不属于科研经费,不能按照科研经费结转结余管理,仍按照事业经费结转结余管理。请各学院通知相关老师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付进度,以免财政资金被上级部门收回。
五、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分析制约预算执行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因素,制订工作计划及改进措施,按预算执行要求倒排时间轴和进度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协调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困难,确保预算按要求进度执行。对于工作计划不周、措施不力、执行不佳、造成学校资金损失和其他不良后果的单位部门,学校将在编制2026年预算时相应扣减相关部门的预算,同时根据资金损失情况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财务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