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一批优秀在校生赴匈牙利攻读相关专业本科、硕士、博士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年限
本科生: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0-84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8-30个月(英语授课)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48个月(英语授课)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人员,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期限基础上增加12个月。)
(二)选派专业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医学、艺术专业
博士研究生:不限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奖学金,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六)本科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七)语言要求
该项目提供英语授课,申请人英语水平须满足所填志愿院校的要求并在申请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网报时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的申请人须在2022年7月15日前,按匈方要求补充上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并将证书扫描件发至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邮箱(ouyafei9@csc.edu.cn)。
申请英语授课的本科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于第一学年参加所在大学开设的匈牙利语课程,并于第二学期期末通过相应考试。
本科生、本硕连读生可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学习语言,并进行为期一年的匈牙利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八)学分要求
每一学年须至少获得36个学分,方可继续享受奖学金和住房补贴,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不再获得匈方资助。
三、申请及选派程序
(一)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学院审核同意后,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及匈方奖学金申请网站(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被推荐人应按照附件2和附件3的要求提交材料;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留学候选人,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被录取人员须按项目要求时间派出,不得擅自推迟派出时间或放弃留学资格。
四、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各单位及学院须遵循“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遴选工作。申请人须提交2套纸质申报材料(包含附件2和附件3所要求的材料)至所在单位/学院,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各单位/学院须汇总所有申请人材料并出具推荐名单,于2022年1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名单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曾效葵 王雨青
电 话:56552719
附 件:1. 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pdf
2. 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pdf
3. 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pdf
4. 推荐名单.doc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