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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清查实物抽查复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17 17:46:53 来源: 国资处 阅读: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许昌校区:

  按照《河南农业大学2021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固定资产清查实物资产清查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各部门单位已经上报了资产清查盘点表和自查报告,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2021年11月18日—12月15日,由国资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人员和部分学院资产管理员等组成固定资产清查复检小组,对各部门单位资产清查自查结果进行实物抽查复检,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查复检方式及范围

  复检采取必检和抽检两种方式:

  必检:笔记本电脑、相机、摄像机等两用资产及原值≥10万以上的仪器设备;

  抽检:原值≥1万的仪器设备。

  各部门单位复检前应保障受检资产实地存放地点与清查自查表一致,笔记本电脑、相机、摄像机等两用资产须现场受检。

  二、清查复检小组组成及分工

  清查复检小组成员由国资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人员和院系资产管理员等组成,分为四个小组,任务分工如下:

  第一组:

  组长:王宜伦;成员:熊晓红、王长青、院系资产管理员

  受检部门单位:农学院、林学院、动物医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植物保护学院、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食品科学技术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

  联络员:熊晓红 联系方式:56552896

  第二组:

  组长:李小芳;成员:韩颖、杨改青、院系资产管理员

  受检部门单位:风景园林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烟草学院、园艺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党委统战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校团委、保卫处、校工会、机关党委、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社会服务处、财务处、后勤发展总公司、基建处、审计处、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国际合作处。

  联络员:韩颖 联系方式:56552779

  第三组:

  组长:郭宗民;成员:张淑利、冯献礼、院系资产管理员

  受检部门单位:研究生院、信息化办公室、校友联络办公室、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许昌校区管理中心、政策法规办公室、干部培训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图书馆、档案馆(农业资源标本馆)、科教园区、学报编辑部、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附属中学。

  联络员:张淑利 联系方式:56552799

  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请主动与各小组联络员联系,确定复检时间。

  三、复检方法

  复检小组人员利用资产管理系统微信端或现场清点等方式,对复检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现场实物清点、扫码,核对固定资产存放地点和标签粘贴情况与各部门单位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的清查数据是否一致,确认各部门单位受检实物资产与数据信息是否一致,实物资产的实际运行状态是否完好,以及实物资产的数量和形态是否完整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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