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强化预算约束加快教育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2023年未使用完毕的财政资金已收回或冻结,收回资金用于全省统筹,冻结资金于次年省人大会批复结转后才能正常使用(一般于次年4月)。
为保证数据准确性、核算和支付的一致性,凡涉及财政冻结资金的项目(含科研经费)在返还之前,我校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暂不支持财务系统预约报账。请财政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项目进度,不断提升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
联系人:任老师,56552983(科研经费);
武老师,56552985。
财务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