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欢迎你!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校务公告

关于严明2023年度职称工作纪律、加强监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29 17:24:28 来源: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阅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职称工作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职称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一、参评人员在申报、参评职称资格时,不准填报虚假材料,不准提交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明,不准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不准请吃拉票、贿赂各级推荐、评审成员及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四处散发职称评审材料等。

二、各级推荐、评审组织应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工作原则和分级负责制的要求进行申报、推荐、评审工作,认真审核参评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负责地签署意见。

各级推荐、评审组织成员及工作人员不准对弄虚作假材料知情不报,不准私自更改参评人员材料和评议结果,不准为参评人员游说、拉票,不准接受参评人员及所在单位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打击压制参评人员等。

三、各级推荐、评审组织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评审纪律,认真审阅参评人员的各项材料,严格按照规定对参评人员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有权对提供材料的真伪性提出质疑,但不得将参评人员的材料带出指定的评审办公地点。在本人或其亲属参评职称时,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学校职称材料复核小组、各考核推荐小组牵头单位、各学院(部门)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在审核工作中违反政策规定,不坚持推荐条件,为参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级推荐、评审组织成员及工作人员应严格保守工作秘密,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不得泄露推荐、评审过程中有关答辩、讨论、评议、表决等情况。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组织成员不得将评审工作过程、评审会议内容和评委的发言情况向外透露,评审结果公示之前不许擅自将评审结果告知参评人员或向其他人员透露。

五、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对评审工作的全过程监管,认真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公示评审结果,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各级推荐、评审组织及职称材料复核小组在职称申报、审查、推荐、评审聘任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了问题,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各单位要精心部署,及时传达、解读、宣传职称政策和通知,扎实细致做好评审工作,引导有关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七、对职称评审工作期间的举报投诉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得捏造事实。对反映不实、道听途说、无凭无据、无从查起的,不予受理。对有意扰乱职称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的,将严肃处理。

八、评审期间,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以“四不两直”方式对职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纪检委员要发挥好“探头”作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报告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校纪委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部门和干部将严肃问责,对职称工作中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监督举报电话:56552700、56552706

受理举报邮箱:hnaujw@henau.edu.cn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相关阅读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