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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5-04 13:55:30 来源:信息化办公室  阅读: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教育部《教师数字素养》标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3〕12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参加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推荐作品形式包括: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优秀案例。详细要求见附件1

二、作品资格审定

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微课作品限作者一名,其他作品作者不超过三人,每位教师限参与报送一件作品。

作品须为原创作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三、工作程序及说明

(一)请各部门单位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择优推荐参赛作品,并于6月19日之前将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新校区龙子湖图书馆3楼330号。文化路校区3号楼一楼北侧,电子版发送至xxb@henau.edu.cn。

(二)参赛教师提交以下材料:

1.作品登记表(附件2)(命名方式:XX教学单位 工号 姓名 作品登记表);

2.参赛作品(命名方式:XX教学单位 工号 姓名 参赛作品);

学校报送时间:6月17日-6月19日。

(三)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学校组织遴选,确定最终推荐省交流活动作品不超过25件(其中优秀电视节目不超过2件)。

(四)自第二十七届起,河南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获奖作品按照地厅级电教作品奖认定工作量,在职称评审中认定为厅级教学竞赛。

联系人:赵小丽 60675050


信息化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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