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榆芳)日前,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决定》,我校荣获“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学校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校党委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保卫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国际合作处等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协调会,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认真落实要求,取得了显著成效。
编辑:郭治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