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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南省教育厅2024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4-16 19:20:37 来源:财务处  阅读: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许昌校区:

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对教育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和新部署,提升教育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建设教育财务高水平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财务管理科研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应用研究为主,针对教育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热点、疑点、盲点等问题,结合全省教育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按照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8个月。

资助性项目采用原题申报,研究经费由省教育厅给予资助,申报单位可按照一定比例匹配经费。指导性项目可在选题范围内自主命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指导性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统筹解决。

二、申报条件

(一)2024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应为在职在编人员(含员额制和人事代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前期研究成果,并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提倡并鼓励具有教育财务管理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项目研究。

(二)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主持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与人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不含申请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

三、申报要求

(一)各学校(单位)财务管理部门会同科研(社科)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基础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和信誉担保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二)实行限额申报,资助性项目每所高校不超过2项,其他学校(单位)不超过1项;指导性项目每所高校不超过3项,其他学校(单位)不超过2项。省教育厅财务专家库专家、导师工作室成员,不占用上述名额。申报纸质材料由学校(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其中资助性项目每个选题最多立项一个,并开展申报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项目经费由学校(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项目研究完成后,教育厅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项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需重新撰写总结报告,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

(五)省教育厅对项目产出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成果的署名权。省教育厅视研究成果择优向有关领导推荐,凡被应用采纳或获有关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对项目组给予表彰鼓励。未经省教育厅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六)请申请人认真填写《河南省教育厅2024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打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二份不加盖),于2024年4月22日上午12:00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至财务处信息管理科(龙子湖综合办公楼122房间);同时,将汇总表(Excel版)(附件2)和申请书(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版)(附件3)发送至caiwuchu@hen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 人:孙晓英

联系电话:56552987



财务处

社会科学处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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